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对省政府外办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来源: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二巡视组对省政府外办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府外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政府外办党组关于组织抓好巡视整改的简要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思想自觉。2月3日上午,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办党组书面反馈机动巡视意见后,办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于同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郝鹏书记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明确做好巡视整改的标准和要求。党组“一班人”态度端正,认识深刻,坚决服从、全盘接受,一致认为,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完全符合实际,是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代表的是省委对外办党组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外办的关心支持;明确表示,要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压实主体责任,全盘落实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要充分用好巡视成果,进一步改进外事工作流程、健全机制,推动我省外事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对外开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成效,办党组坚持担起主责、负起总责,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罗丽同志任组长,其他办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机关各处(室)及外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抓好全办巡视整改工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了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亲自组织指挥、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协调调度、亲自检查督办,先后4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工作标准和时序进度要求;每次双周例会专题调度,逐个问题听取整改情况,逐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推进。按照办党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建立完善了整改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压茬推进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三)聚集反馈意见,细化整改落实措施。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在省政府外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相关信息,以党组名义向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印发相关文件。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经办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及具体表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省政府外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明确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处室、配合处室、责任人员、责任领导,确保巡视组提出的每项工作、每个问题、每个建议有人抓、有措施、有回音、有着落。在办党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配合处室按照分工方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分头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量按期完成。

  (四)深刻查摆剖析,推动整改持续深入。办党组将开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在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查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主动进行认领,并结合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谈心谈话中指出的问题等,进行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剖析材料。民主生活会上,办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对指出的问题全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各位班子成员围绕认领和查摆出来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对照检查,切实做到问题根源剖析深刻、整改方向具体明确、落实措施切实可行。班子成员按照“团结—批评—团结”方针,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达到了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良好效果,推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地落到位。

  (五)坚持统筹兼顾,务求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及辽宁全面振兴三年行动相结合,做好统筹推进,达到标本兼治。一是注重思想引领,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学习习近平外交思想不够深入扎实等问题,及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二是聚焦难点攻关,针对人财物问题,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针对审计指出问题尚未全面落实整改到位等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指挥,穷尽各种办法,克服困难、集中力量、加班加点开展海量基础性核查,建立完整的往来款台账,逐笔核实对照、梳理核销。针对年代久远、档案不齐等历史原因形成的难以核查的陈年往来款,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在涉及人的问题上,严格依据上级政策文件,分类施策、依规整改;同时,举一反三,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剖析原因,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完善一套制度。三是注重建章立制,针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格问题,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因私出(境)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等制度措施,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逐项逐条整改落实

  省政府外办党组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细化为5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够全面,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到位

  (1)深学笃行不扎实。省外办党组没有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6月在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也没有对《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进行专题传达学习。2018年11月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统筹地方外事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外办党组仅于2020年4月开展1次专题研究。

  整改措施:

  一是安排办党组(扩大)会议两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1月、2018年6月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动我省外事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办党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统筹地方外事工作的意见》及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统筹地方外事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专题研究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充分。2018年11月成立以来,仅组织召开一次省委外事委成员单位座谈会,未召开过办公室会议。指导各市外事委履职力度不够,沈阳等13个市委外事委未按规定次数召开全体会议,宽甸等26个县市区从未召开过党委外事委全体会议。落实定期工作汇报要求不严格,2019年至今,未按要求对各市外办负责人工作报告进行综合评价,也没有向其所属党委和政府进行反馈。

  整改措施: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于今年2月2日召开省委外事委办公室会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于5月10日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外事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下发各市外事委,强化各级外事履职能力,要求各级外事委定期、不定期召开外事委会议,明确会议内容标准。要求各市认真查摆运行机制情况,并于6月中下旬上报。结合办领导赴沈阳、大连、丹东、锦州调研时机,围绕健全外事机制,以及落实外事委工作规则、会议机制等进行工作指导。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对全省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142 号),加强督办调度,要求各市外办定期向省外办报告工作,并向其所属党委、政府及其本人进行反馈。2022年11月9日下发《关于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对各市外办主任向省外办规范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4月28日,向14个市外办分别下发反馈意见,并抄报当地党委、政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推动外事机构建设有差距。我省沿边东港市、宽甸县没有设置独立外事机构,对比黑龙江省、吉林省沿边所有县市区均设置独立外事机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

  整改措施:

  积极与丹东市外办沟通协调,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赴丹东市调研指导,根据我省实际,推动边境县市设置独立外事机构。2023年4月27日赴丹东调研,向市领导传达巡视反馈意见,请丹东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丹东市领导表示将认真研究。2月27日,与丹东外办主任就沿边市县设置独立外事机构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3月2日,丹东市委外办就“丹东市县区外办机构设置情况说明”函复我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统筹利用外事资源不够到位,服务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不够有力。

  (4)围绕辽宁振兴发展战略谋划不深入。服务打造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主动性不强,发挥外事智库作用不充分,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不够,没有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对策研究。2019年以来,仅与辽宁大学开展1次课题研究,且将研究成果束之高阁。

  整改措施:

  一是制作相关资料汇编,为我省各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与成员国交往提供借鉴。

  二是建立省外办推进对外开放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围绕重点,研究明确对外交往工作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和推进措施。2023年5月9日,下发《关于建立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相关处室聚焦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国家和区域形势分析研判,研提针对性工作对策,定期反馈工作进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外事智库合作,围绕服务辽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实现新突破、深入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积极吸纳智库意见,为外事科学决策提供支撑。4月24日、25日分别在沈阳、大连召开外事智库工作座谈会,听取智库专家关于辽宁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东北亚区域合作、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等工作建议,为外交部为辽宁量身出台“一省一策”指导意见提供了参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5)涵养港澳资源不够深入。履行省港澳办职能不够到位,截至2022年10月,省外办仅与4家港澳驻京、驻辽联络部门建立交流合作关系。组织交往活动频率不高、覆盖面不广,2017年以来组织的10次港澳人士省情调研活动没有覆盖大连等4个市,鞍山等6个市仅调研1次。巡视谈话反映,我省只能依靠人脉资源维持与港澳联系。

  整改措施:

  一是扩大与港澳地区政府机构交往范围。2月23日至3月2日派出工作组出访港澳,与2家中央驻港澳机构、11家港澳特区政府部门、7个社会团体,5个旅行社共进行了近20场公务活动,会见港澳两地政、商及各界人士共70余位。重点与香港贸发局、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香港文化体育及旅游局、香港教育局、澳门政策研究所和区域发展局、澳门教青局、澳门贸促局建立工作联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地市行”活动,形成长效化机制。3月27日-30日赴锦州市、葫芦岛市、兴城市、朝阳市、喀左县开展联合调研;4月20日赴鞍山开展联合调研,通过经贸推介、座谈交流、走访企业、搭建相关市与港澳地区沟通交流平台,加深港澳人士对我省的了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联合港澳驻辽机构、商会,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港澳工作会商。1月18日召开一季度港澳工作会商;3月15日召开在辽港澳机构、商会、重点企业“二十大”精神学习会暨辽港澳工作会商;5月10日召开辽港二季度工作会商。通过工作会商的工作方式推动我省港澳工作稳步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6)发挥宣传平台作用不足。省外办门户网站政策法规版块5年未更新。2020年2月建立的辽宁外事微信公众号,“友城风貌”、“学习分享”版块没有任何推送信息。微信公众号知晓率低,截至巡视组进驻仅有1845人关注,点击率为个位数的信息占 42%。

  整改措施:

  一是调整页面设计和首页版式排序,对栏目设置进行科学分类和整合,方便用户接受服务。

  二是在网上服务上,将原9个子栏目整合为4个子栏目,全面拓展便民服务资源,推进服务信息具体化、务实化。

  三是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结合巡视整改的意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了我办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和内部规范管理,规范了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和日常读网制度。

  四是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政务网站需开设本部门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本系统、本部门政策法规类文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是深入整合,设立“外事新闻”“外文咨询”“党史学习”“安全提醒”“外事管家”“友城风貌”“学习分享”7个子服务栏目,发布信息只推送至主界面,方便粉丝集中阅读、查找。

  六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报道和重要稿件,重要信息转载工作12小时内完成,有力服务元首外交。

  七是在发布涉及省部级以上领导的报道,按照相关规定逐级请示,待审批通过后再进行发布。

  八是主动收集行业信息动态,加强政策解读比重,适当改变文风,匹配受众群体阅读习惯,增加图片、视频比重,加强互动交流。

  九是扩大传播受众面,通过领导干部带头推广、举办各类活动时与兄弟部门互粉、号召行业人员多关注、内部职工多点赞、多转发等方式,增加关注人数和粉丝数量,提升传播力、影响力。2022年10月至今,订户数量增加451人,增比24%。新发布信息121条,无个位数阅读量信息,平均阅读量272次。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欠缺,管党治党不够有力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7)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省外办党组落实《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不够严格,2018年至今,未按要求每半年听取机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党组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规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3月末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8)机关纪委监督能力偏弱。2022年8月,机关纪委初步核实实名举报线索过程中,单方面采信被举报人及其密切关系人说法,未与举报人及第三方核实就轻易查否,调查结果未向举报人反馈。

  整改措施:

  一是及时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报告,严格依照规范程序处理信访举报线索,将与实名举报人的4次核实录音进行整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是组织机关纪委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法规,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9)财务管理不严格。省外办党组发现“2021年度财务账与财政结余指标不符”问题后,在未进行深入核实的情况下,仅依据财务部门推测“此问题大概率系陈年记账差错累积导致”,就按照省财政结余指标进行决算。2020年9月,在核算外事接待经费中支出金额比发票金额多3000元。现金未做到日清月结,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库存现金余额均在16万元以上。财务印鉴管理有漏洞,财务章和法人章未按要求分开保管。

  整改措施:

  一是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差异进行专业核查,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人员将根据核查结果对差异情况进行相应财务处理;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杜绝再发生此类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认真核查支出金额比发票金额多出3000元问题的成因,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审核财务核销相关票据,做到财务票据与报销金额一致。

  三是加强库存现金管理,立即将库存现金超额部分存入银行,对库存现金实行定额管理并定期清理,严禁超范围使用现金,严控库存现金规模,切实做到现金日清月结;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将边界管理专项经费和因公出访专项经费纳入零余额账户,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彻底解决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导致的相关经费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是进一步细化财务印鉴管理措施,补签《财务印鉴交接表》,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财务印鉴“专人专管、分别存放”的原则,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法人章和财务章,存放在不同的保险柜中;制作《财务印鉴登记表》,两名财务印鉴保管人中有一人外出时,需将财务印鉴临时交由财务室第三人保管,确保正常财务工作不受影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0)对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不严格,2019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至今仍未公开,2021年度部门预算及部门决算于2022年9月27日才予以公开。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在省政府外办门户网站补充公开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此后每年严格按节点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财务监督,中心涉及重大项目、资金事宜的,严格履行程序,报办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1)外事礼品管理不规范。2016年和2017年外国元首来辽赠送的5件礼品,经现场物品鉴定和专家合议,拟认定为文物,仍与其他外事礼品和日常杂物混放。

  整改措施:

  一是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确认我办上报的5件礼品的最终鉴定结果(经询,均被确认为外国文物)。

  二是与省文物局联系咨询文物保管、存放方法及注意事项,立即按要求稳妥开展临时保管工作。

  三是与省博物馆联系,研商被认定为外国文物的礼品处置意见,根据处置意见,履行必要手续,将上述文物移交博物馆妥善收藏。

  四是认真做好《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管理办法》的常态化管理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

  (1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2 年1月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有 73%讲成绩,查找问题仅有 27%,且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制度规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精神及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并请省委指导组审核把关。

  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运用于日常工作中,运用于党内政治生活中,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增进团结和友谊,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在相互批评中,不谈成绩,只谈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2.统筹谋划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

  (13)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任用条例》修订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均采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演讲后再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多少确定人选的竞争上岗方式产生干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精神。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在2022年11月第41次办党组(扩大)会议上,集中组织学习了2019年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对政策的运用和把握。强调党组研究人事工作事项的动议酝酿、制定方案、启动流程、党组会议审议等环节,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规范执行;党组要承担起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人事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组织人事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二是制定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抓好法规条例的学习,制定《人事教育处2023年度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落实相关学习内容,目前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人事档案、因私出国(境)工作相关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切实提升组织人事干部专业能力水平。

  三是重新修订了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2023年3月新修订了《省政府外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规范选拔程序,取消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竞聘等环节;在巡视工作期间即做到了立行立改,2022年11月事业单位选拔任用领导职务干部过程中取消了竞聘环节,由党组根据干部日常表现,提出动议酝酿人选,切实发挥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4)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不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到位,2017年10月以来2名干部任用后均未设任职试用期。干部选拔任用纪实不齐全,民主推荐及统计结果汇总表无考察组成员签字,普遍缺少会议推荐讲话等材料。

  整改措施:

  一是对未设试用期的干部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担任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应设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我办对两名干部实行了任职试用期,但在两名同志的备案审批表中在“拟任职务”处没标注“试用期一年”字样。

  二是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对两名同志严格执行了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2021年3月起我办先后进行了4批7人次的试用期满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中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按照组织程序,组织好试用期满考核,并将试用期满考察材料及时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对照指出的问题对纪实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做好规范补充工作。全面梳理2017年10月以来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对于缺少考察组成员签字的民主推荐及统计结果汇总表,对照党组记录、上会材料等内容记载,逐一联系经办人补签;对缺少的会议推荐讲话等材料,通过查阅文书档案等方式完成纪实材料的补充。共计补充完善19人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

  四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制度规定,制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目录清单》,在今后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进行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完整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5)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率较高,2017年10月以来,共查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65 人次,不如实报告率达20.0%。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2017年10月以来,审批因私出国(境)49人次,其中42人次未详细记载因私出国(境)证件归还时间,2名干部回国(境)后逾期归还证件。

  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对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意义,以及瞒报漏报的认定处理和结果进行重点讲解,结合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办发〔2023〕17号)文件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确保了解掌握文件填报要求,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是梳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问题清单,对易错易漏点进行重点提示。对2017年10月至2022年全办个人有关事项填报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5大项25个问题清单,将对易错易漏点和查核比对中曾经出现过的问题进行专题辅导讲解,对出现过填报错误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提示提醒。

  三是建立个报复核审查制度。干部提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首先由人事教育处检查是否存在明显的填报问题;其次由干部提供填报佐证材料,如查询APP小程序的截图、房产证、保单的原件或复印件等;最后由人事教育处对照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表、佐证材料与填报人进行一对一当面对查,提高如实报告率。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2023年1月,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向沈阳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新增、修改67人,撤控11人,完成因私出境审批单位领导签字式样更新,并根据排查反馈信息梳理相关人员因私证件收缴情况。2023年4月经党组(扩大)会议(第13次)审议通过重新修订的《省政府外办关于加强因私出(境)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五是完善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使用、归还等相关手续,管理流程更加清晰规范。修订完善《使用因私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登记表》《领用证件登记表》《证件上缴登记表》等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表格,在管理台账上列出应归还日期,并提醒干部在回国(境)后10天内、超过预定出国(境)日期15天的,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人事教育处集中保管。

  六是对未按期归还证件干部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核实,两名同志均认识到了问题的严肃性,对逾期未归还证件两名同志和证件管理者同时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党的建设工作弱化。

  (16)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不到位。机关党委在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中,没有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各基层党组织立足岗位职能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还不强,有11个党支部为民服务活动没有任何记录。

  整改措施:

  一是机关党委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及时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推进工作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制定年度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外事为民服务活动,并将相关活动纳入党支部工作总结,及时记录到支部记录本上。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7)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力。查阅党支部会议记录发现,2020年以来,全部14个党支部中,有12个缺少年度工作总结和考评结果记录,有2个未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有1个未召开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有9个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措施:

  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机关党委安排专人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会议程序、严肃民主评议,对缺少年度工作总结和考评结果记录的进行认真补记。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有的整改不够到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18)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审计指出问题尚未全面落实整改到位,核销陈年往来款力度不够,原有“其他应收款”余额 904.18 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 449.2 万元。截至2022年10月巡视组进驻,仍有“其他应收款”余额476.71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415.09万元,分别占应核销总额的 52.72%和 92.41%。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往来款。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往来款审批与核销流程,做到当年新增往来款项年底前必须核销。

  二是建立往来款管理台账,逐项逐条进行梳理核销。

  三是对于因年代久远、档案不齐等原因难以核对的情况,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开展辅助核查。

  四是针对年代久远、档案不齐等历史原因形成的难以核查的陈年往来款,专门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目前从2006年往前倒查至1992年,已累计核查纸质财务档案二百余册,核查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2022年底,共有往来款126笔、780.45万元,截止目前,已收回、核销、列支往来款65笔、596.08万元,核销率达76.40%。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整改,计划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

  (五)持续深化外事“放管服”改革不系统,助力辽宁营商环境建设有短板

  (19)“外事管家”品牌服务效果尚未彰显。2021年提出打造“外事管家”品牌,宣称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巡视组随机拨打6名外事管家电话,其中5人未接听。服务企业“走出去”不到位,工作停留在“你找我助、你需我帮”层面。“好差评”窗口评价系统形同虚设,外事管理服务大厅“好差评”评价器未接入省营商局系统,服务评价二维码“犹抱琵琶半遮面”,未按要求摆放在窗口明显处。在巡视组询问时才告知需要翻转工作人员名牌至背面才能扫描评价,且7个窗口有2个没有张贴评价二维码。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外事管家队伍建设,于5月18日上午,组织召开增补外事管家授牌仪式,请赵洪斌副主任为2名新增补管家颁发外事管家牌。

  二是出台外事管家服务“三规定”,提升管家服务水平和质量。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是重新制作二维码,粘贴显著位置,及时提醒服务对象扫码评价;加大“好差评”二维码的管理和监督,做到每月对二维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机关纪委建立抽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拨打服务电话,检查服务人员在岗情况,并对“好差评”二维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下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安排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为持续整改落实提供思想保障.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年底前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达到100%;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四是着力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五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机关党的建设新成效为全省外事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为持续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一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论述,要着眼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服务全省对外开放的制度体系。二是完善党管外事体制机制。认真履行省委外办工作职能,加强全省外事工作的统筹谋划,高标准筹备省委外事委会议,严格落实统筹、请示报告、情况通报、督查督办制度,加大对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归口管理力度。三是构建外事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协调管控,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积极推进外事领域“放管服”改革,对外事行政审批事项、代办签证服务事项和财务核算全部实施进厅集办。

  (三)坚持持续用力,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为持续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党组班子要从严从实带头持续整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对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不出现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工作责任和时序进度三落实,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标准,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建章立制、贯穿始终,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对拖延整改、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坚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该处理的坚决处理,绝不手软。三是提升整改成效。办党组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摆脱传统思维定式,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一鼓作气、一抓到底,进一步提高服务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展示新担当、体现新作为、塑造新形象,以“钉钉子”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推动全省外事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辽宁振兴三年行动贡献新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4-86892834;

  邮政信箱: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党委;

  邮政编码:1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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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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