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来源:

  (一)申报单位向省政府外办申请“辽宁外事一体化在线管理服务平台”(简称“一体化平台”)专用USBkey并申请本单位账号。

  (二)接收申报单位外事专办员通过一体化平台上报的出访团组材料。网上报送材料齐全、清晰的出访团组才可进入办理状态。

  (三)出国管理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缺材料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团组进行线上告知。副厅局级(含)以上人员出访任务,经省政府外办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审批或审核,时间视情况适当延长。

  (四)申报事项如获批准,省政府外办出具“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或确认件”。同时,申报单位外事专办员将会收到手机短信提示。

  (五)任务批件由申报单位专办员签收,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人员代收。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主办: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Copyright ©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05023109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06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