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处)机构职能

  •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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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为外国驻辽宁的领事、新闻等机构和组织提供综合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承担辽宁省内领事认证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为全省办理因公护照、APEC商务旅行卡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代办签证的事务性工作。 

  (五) 承担省政府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处)设3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一)党政群工作部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档案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二)外国机构服务部 

  为领馆及外交人员提供综合服务等工作;承担领馆馆舍筹划、管理和修缮等工作;承担办理辽宁省内领事认证业务的事务性工作;为外国驻辽宁的领事机构、新闻机构、国际组织、民问组织和外国地方政府驻在机构的中国籍雇员提供人事档案代管、社保保费、税费代缴和人事代理等服务;为各外国机构聘用中国籍雇员提供推荐、招聘、协调劳务关系等服务。 

  (三)护照签证部 

  承担办理因公护照、开具出境证明、采集因公出国人员生物信息、代办 APEC商务旅行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沈阳地区、北京地区使领馆签证送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因私签证代办的事务性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