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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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3]2号)要求,现将我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2年工作情况

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正确指导下,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秉承“外事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外事侨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处,由秘书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机关工作日程,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截止目前,信息公布、信息咨询、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坚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修订和完善《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上网信息审批管理规定》、《省外办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岗位计算机使用和管理人员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省外办信息安全培训制度》、《辽宁省外事办公室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坚持通过辽宁省外事侨务信息网、《侨园》杂志、报刊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使社会各界及时掌握了各种政府信息,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三是加强公开信息审查工作。由于外事侨务工作涉密事项多、要求高,我们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辽宁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辽政办发[2009]102号)要求,遵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初审、复审、批准的程序,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对一些涉及敏感事项的信息公开申请我们按照保密要求坚决不予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承办人员报相关办领导及保密部门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完整,并及时在外事侨务信息网上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21231日,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为123条,占公开信息的100%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已将办领导同志分工、机关及各处室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制度、办事依据、程序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出国审批、签证、领事认证等多项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的前提下,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和公开;同时,所有业务的收费信息也均在外事侨务信息网、辽宁签证认证服务中心网站及护照签证处办事大厅予以公开,满足了社会各界对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文件的查阅需求,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机关的透明度。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信息121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2条。

三是载体建设情况。主要通过网上公布、下发通知、简报、上墙公示等方式公开信息。一是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在我办主办的外事侨务门户网站上,开设专门的栏目,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过报纸和《侨园》杂志,及时向社会提供签证信息、境外政策法规、重大涉外活动、项目需求等重要工作动态信息。三是通过窗口单位向社会公开,如在护照签证处办事大厅设立公示牌,向社会发布相关办事信息,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外事工作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办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办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2013年工作重点

2013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使之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连心桥”。同时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全办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外事侨务门户网站质量,丰富网站的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办机关信息电子化水平,为信息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是严把信息编辑、保密审核关,保证信息质量。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切实保证信息安全,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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