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联合印发有关文件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初审,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亚洲二处作为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898306(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人事教育处),024—22959006(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和任免处)
电子邮箱:lnswsbrjc@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4号人事教育处
邮 编:110032
辽宁省评选推荐全国地方外事工作
优秀集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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