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侨)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8日    来源: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2号)要求,现将省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秉承外事、侨务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外事(侨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处,由秘书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工作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落实有序、监督到位,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制度建设情况。坚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修订和完善《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审批流程、监督检查和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工作。由于外事工作敏感事项较多、保密要求严格,我们按照省政府关于《辽宁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严格遵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初审、复审、批准的程序,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承办人员报相关办领导及保密部门严格把关,防止各类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31231日,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为102条,占公开信息的95.3%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办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办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机关及各处室主要工作职能、工作制度、办事依据、工作程序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出国审批、护照签证、领事认证、归国华侨落户等多项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的前提下,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和公开;同时,所有业务的收费信息也均在外事侨务信息网、辽宁签证认证服务中心网站及护照签证处办事大厅予以公开,满足了社会各界对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时效性文件的查阅需求,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机关的透明度。

三是载体建设情况。主要通过网上公布、下发通知、简报、上墙公示等方式公开信息。一是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我办主办的外事侨务门户网站信息平台作用,开设专门的栏目,依法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网站年访问量达10950次。二是通过报纸和《侨园》杂志,及时向社会提供签证信息、境外政策法规、重大涉外活动、领事保护工作规定、项目需求等重要工作动态信息。三是通过窗口单位向社会公开,如在护照签证处办事大厅设立公示牌,向社会发布相关办事信息,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外事工作的知情权。此外,我办还向省图书馆定期寄送《侨园》杂志,及时公开工作中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办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办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2014年工作重点

2014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为广大人民群体服务的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业务培训,提高全办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实际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公开途径,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办机关信息电子化水平,为信息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是正确把握保密的界限和原则,严把信息编辑、保密审核关,切实保证信息安全,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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