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9日    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办内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秘书处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办内绩效考核体系。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依法开展工作。

    (二)加强外事政策解读与宣传。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增进公众对我办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201951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外办应中元主任介绍了我省将举办2019年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省州长联合会工作组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有关情况。我办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省领导外事活动、高层互访、友城结好、本地区重大外事活动、本办动态以及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三)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经脱敏脱密处理后,依法公开了本机关三定规定,以及领导分工和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同时,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扎实完成2019年部门预算、2018年部门决算和2020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和接受华侨、华人捐赠等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涉外事舆情动态,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2019年共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因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畴,我办依法依规予以了对方相关答复并提供了协助建议。

    (五)以政务公开促进为民服务。进一步完善单位基本情况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依法依职办理的因公出国境证照签证、涉外认证等服务类项目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便于办事人员查阅,助力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加强与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的协调联动,及时发布重点国家和地区安全局势预警信息及领事保护案件应急处置相关信息。按照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统一部署,清理整合政务热线,完成了领事认证服务热线整合至“8890”综合服务平台有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和服务对象,扩大外事政策宣传,优化便民服务。

    (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强办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与运行维护,不断完善并公开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做好外文网页内容维护工作。积极协调联系省内主要媒体,发挥《侨园》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加大对我省外事工作的宣传力度。2019年,我办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外事信息、工作动态、机关建设以及预决算信息等共452条,通过《侨园》公众号发布信息213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健全,由于缺少运营维护条件,尚未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等,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够充分;同时,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不够科学合理,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以上问题,需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不断推进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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