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外事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0日    来源:

  辽宁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2014年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4]89号)要求,现将省外(侨)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外事(侨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鉴于班子人员结构变动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分管领导的职责分工,为确保统计报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秘书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承担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按照要求,把统计报送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范畴,确保工作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落实有序、监督到位,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大学习宣传,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国发办〔201412号文件和辽政办发〔201419号文件下发后,办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门会议集中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明确提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深刻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相关贯彻落实工作。由秘书处牵头,各业务处室依据本部门职能特点对照国办12号文件进行了统理,进一步明确了外事侨务工作涉及统计的范围和内容,统一了思想认识。结合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理顺了统计流程和标准,要求各部门切实按规定及时准确统计报送相关数据。

(三)认真做好统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截至 20141130,我办通过网上公布、下发通知、在《辽宁人民外交》《侨园》等杂志媒体上刊载、上墙公示等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办领导同志工作分工、机关及各处室行政职能、工作制度、办事依据、工作程序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出国审批、护照签证、领事认证、归国华侨落户等多项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的前提下,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和公开;办内“三公经费”,以及所有业务收费信息也均在外事侨务信息网、辽宁签证认证服务中心网站及护照签证处办事大厅予以公开,满足了社会各界对政策性、法规性、公益性、服务性、时效性文件的查阅需求,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机关的透明度。2014年,我办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加强审核把关,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督促检查

由于外事工作敏感事项较多、保密要求严格,我们按照省政府关于《辽宁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严格遵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初审、复审、批准的程序,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承办人员报相关办领导及保密部门严格把关,防止各类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完整。及时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报送工作,努力杜绝漏报、误报现象发生。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办是省直重点涉密单位,工作涉密事项较多,在推进信息公开和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方面,有时会遇到把握不准的情况。加之办内目前专业人员紧缺,亟需上级部门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以进一步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15年,我办将认真贯彻省政府领导批示和国务院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提高全办信息公开及统计报送的工作效率,搞好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拓宽公开方式。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公开途径,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措施。三是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机关信息电子化水平,为信息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四是保证信息安全。正确把握保密的界限和原则,严把信息编辑、保密审核关,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辽宁省外事办公室

2014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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