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经对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研究确定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6分。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6月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工作人员对照应聘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及岗位招录条件进行审查。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6月15日(周一)上午9: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1号房实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024-83862990 86898306
(三)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大学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翻译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6.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提供相关离职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留存要求: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其余材料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当日8:45准时报到,并确保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本人自理,请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出行安全。
附件:1.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
2026年6月4日
主办: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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